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2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的通知
(冀卫科教〔2012〕1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精神和省医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决定继续举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现将《河北省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招生简章》(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附件:1、河北省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招生简章
2、2012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河北省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我省2008年启动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目前共招收四期学员,首批24名学员已经毕业。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去年我省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定编定岗,各设区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普遍存在空编现象。经过省卫生厅协调,首批学员全部被石家庄市卫生局接收,安排在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纳入正式编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加快我省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我省今年继续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和独立担负全科医疗服务能力,能适应社区六位一体服务要求的全科医学高级人才。
二、报考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2011和2012届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含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医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