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的通知
(冀卫科教〔2012〕1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新技术引进、创新和推广,今年继续开展“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以下简称跟踪项目)。先将组织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跟踪项目是我厅资助的适用技术类项目,依据其内容可分为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技术推广三类。项目应具有适宜性、可行性和先进性,能填补省内空白,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能够直接提高疾病诊治水平,解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问题,有推广应用价值,并在1~2年内完成。

  二、申报推荐程序

  各市卫生局负责对辖区申报的项目组织初审、推荐,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由单位组织初审、推荐。卫生厅对各市、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各单位推荐的跟踪项目应从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推荐,每学科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学科负责人或主要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2、申报项目明确归属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项目,纯科研项目不予受理。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或单位,本年度跟踪项目不予立项:(1)2009-2011年度跟踪项目未通过验收或正在实施的学科(本项目申报截止前报送验收报告的2009年度跟踪项目可申报);(2)未按规定要求配套经费的单位。

  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建议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卫生部指定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1份。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20日。

  5、项目立项后,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各单位应严格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经费按1:1配套;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经费按省卫生厅、市卫生局、项目所在单位2:1:2配套),严格项目经费管理,确保跟踪项目顺利实施。

  联 系 人:张哲

  联系电话:0311-85989754

  电子邮箱:hebwstkjch@yahoo.com.cn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
  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
  项目负责人:
  申请单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