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庆增 青岛和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建成 青岛市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君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主任
孙冠军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 兵 青岛大学网络中心主任
王元东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韩 宁 海信地产开发部经理
韩 婷 青岛湛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郝彦华 青岛肯德基有限公司品管部主任
王 燕 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财务主管
附件:青岛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青岛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
为充分发挥青岛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保证社会监督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廉洁、高效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社会监督员主要对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各市级专业分大厅,各区、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中心)的日常管理、运行及入驻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二、社会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热心和关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关心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3.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1.监督、检查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件质量等。
2.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要求各大厅管理机构、入驻部门及工作人员予以协助、配合以及答复质询。
4.有关责任单位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及时答复或按期整改的,社会监督员有权向其上一级领导机关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四、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1.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2.宣传引导。向群众宣传各大厅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