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


  27.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保局)

  28.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9.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30.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建立监测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基本药物采购、配备和使用。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利用信息技术对村卫生室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新农合门诊统筹等进行绩效管理。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保局)

  31.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建立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政策以及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市财政局)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32.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在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县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3.改革补偿机制。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

  34.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个人负担。(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