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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等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等问题的通知
(南府发〔2012〕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企业单位:

  为提高我市交通投融资平台投融资能力,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管理体制和业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公司领导人员按市委有关规定管理。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授权市交通运输局对公司日常业务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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