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执法单位:
现将《大连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大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开局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紧紧我局污染减排和生态市建设等中心工作,强化监督,创新工作,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为探索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环保新道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坚实的
环境保护法治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 伟
副组长:梁宏君、韩嘉伟、吴国功、曲晓新、褚维成、朱庆柏、李传仁
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各执法单位及监测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统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1、认真执行《大连市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服务工作规定》和《大连市政府部门工作接待守则》,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监察室、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