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协调组:负责与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发改委、各责任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组 长:杨 涟(兼)
陆俏梅(兼)
成 员:市城乡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节水办等单位抽调。
(二)宣传组:负责制作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及开展创城工作的宣传活动。
组 长:张耀民 (兼)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委、南宁日报社、南宁人民广播电台、南宁电视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节水办等单位抽调。
(三)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保障,对南宁市创城工作开展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全面指导创城工作。
组 长:杨 涟(兼)
专家组成员从2010年国家节水型城市预审会议专家组成员中选取或聘请住建部专家。
(四)项目组:负责协调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
组 长:李 伟(兼)
成 员: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节水办等单位抽调。
(五)资料成果组: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台账制作、撰写申报书、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等。
组 长:兰云杰(兼)
成 员:市城乡建委、市统计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节水办等单位抽调。
(六)资金保障组:负责审批并及时拨付创城经费,确保创城工作顺利开展。
组 长:陶 今(兼)
成 员: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节水办等单位抽调。
(七)后勤接待组:负责编制申请创城工作经费、经费支出、接待、迎检及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杨 涟(兼)
成 员:城区(开发区)、市城乡建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节水办等单位抽调。
(八)督查督办组:负责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组 长:徐铭斯(兼)
副组长:蒋宁华(兼)
成 员:市政府督查室、市城乡建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节水办等单位抽调。
四、工作步骤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2〕57号)的要求,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必须先通过自治区住建厅与自治区发改委的联合初审,分数达到90分以上并于6月30日前向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上报申报材料。由于今年执行新标准且刚颁布,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将今年申报时间延长至8月30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结合实际,工作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