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宾阳县“四中心”(科技中心、妇女儿童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职工娱乐活动中心)合一工程,宾阳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宾阳县备灾中心、新桥镇库区移民新村、黎塘林场危旧房改造等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扶持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用于重点县工业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杠杆资金作用,采取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建立科技创新基金、财政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重点县开展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创业,提高产业内生发展能力。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重点县新办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减免力度。三个县建设用地的出让金,除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必须保证的支出外,优先支持重点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维护税、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税费主要用于其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继续推进市代县融资平台建设,加大对县域融资的支持力度。参照自治区激励政策制定奖励办法,每年对新晋全国百强、新晋西部百强、进入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县域发展考核成绩进入自治区前五名的县,进行配套奖励。
2.强化建设用地和能源保障
强化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预留工业发展用地规模,引导三个县工业用地布局向工业园区集中;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在具体项目选址时做好与已获批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尽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鼓励三个县园区企业节地挖潜,提高园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单位工业用地产出率,鼓励支持开发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盘活闲置土地,处理低效用地,提高三个县用地集约化水平。鼓励三个县组建国有土地投资开发公司,统筹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土地收购、开发、供应及招商等活动,推行标准厂房租赁制供应。争取自治区对三个县用地指标予以适当倾斜,切实解决工业园区和项目建设用地难的问题。鼓励三个县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推行土地“征转分离”等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加大能源保障扶持力度。加强能源需求预测管理,对三个县企业的各项能源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促进主干电网与地方电网协调发展。
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加快制定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领域的具体程序。加快促进一批项目向民营企业招商,每年三个县要筛选一批招商项目报送南宁市,及时引入民间资本建设、运营或向民间资本转让股权、经营权,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竞标。加快推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每年收集一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向自治区申报全区重点技术改造或千亿元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项目,建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比重要逐年有所增加,拓宽动产抵押范围,鼓励银行在民营经济相对活跃的城镇增设机构网点,推进民营经济融资性担保机构建设。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创业基地、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
4.鼓励区县协作共建
建立税收分成、统计指标分配等合作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青秀、西乡塘、兴宁等城区与三个县共建产业基地,鼓励市管开发区对三个县工业集中区进行代管或开展合作,推动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与武鸣县融合发展。
(二)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市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牌子,统筹协调全市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工作。“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市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强县办”)牌子,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强化指导、协调和跟踪服务。各重点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