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严把车辆数量及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关口。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督管理,异地经营3个月以上的营运车辆要纳入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所属企业要及时到经营地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报备登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市区进出路线通行证。物价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规范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科学调控道路运输资源,调整和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大力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发展。
五、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
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人、车、站、路”等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要素,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加强教育培训、检查监督、应急处置和诚信考核等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要重点把好六个关口,即把好驾驶员教育关,全面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建立和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定期检测和二级维护制度,确保车辆技术性能;把好营运车辆监控关,加强对营运车辆,特别是高速客运、长途客运、包车客运、农村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建立动态监控平台,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把好客货道路运输场站安全关,严防危险品进站上车、超员车辆出站,严格货物分类存放、分类运输;把好公路安全畅通关,及时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危险部位,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严防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把好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关,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保障交通运输市场良好、安全的环境。同时,要搞好现场安全监督,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业户依法用工,签定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严禁道路运输企业和业户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向驾驶员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和保证金。各有关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畅通诉求渠道,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利益诉求,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督促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建立与会员单位的联系,提供法律法规、行业专业知识等相关培训服务,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七、落实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