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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2年农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填表人:       考评组组长:            2012年   月   日

  附件6:
  2012年南昌市信息示范村工作考评评分表
  考评对象:              市       县(市、区)          评分:

考评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扣 分

及其原因

得分

主体建设(20分)

宣传发动

6

宣传、发动、组织、激励农民群众工作措施得力有效(例举2-3个成功事例)的得2分,社会各界对农村信息化工作满意度高(走访1-2名知名人士或老同志)得1分;组织干部到村点开展宣传发动计1分,在当地有宣传专栏或宣传报道的计2分。

 

 

行政村干部履职

3

在行政村有专人负责信息服务点工作的得2分;人员职责明确且履职较好的计1分;

 

 

信息员履职

7

有专人(兼职)具体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得3分,信息员能够帮助和指导农村客户进行网上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服务和相关服务再计3分,信息服务员参加过专项培训的计1分。

 

 

农户参与

4

抽查4位农户,熟悉农村信息化试点并积极配合落实“八项”指标的每户计1分,共6分。

 

 

五个有标准(40分)

有固定场所

10

服务站应设在交通方便、一楼或临街店面、固定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米、服务半径不能超过5公里。以上要求达到每项加2分,全部达到得10分。

 

 

有信息服务设施

10

有固定电话和能够宽带上网的电脑,无固定电话扣1分,无宽带上网电脑扣8分,有其他信息服务设备每项加0.5分最多加2分。

 

 

有信息服务员

10

有专人(兼职)具体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并能有效地开展信息服务等相关工作。有信息服务员计5分,能够帮助和指导农村客户进行网上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服务和相关服务再加5分。

 

 

有长效管理机制

5

信息服务点应建立并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并上墙的,一项计1分,制度中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有绩效考核办法

5

服务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并接收电信部门考核为主,乡镇或行政村考核为辅,服务点进行业务代办及话费代缴等服务酬金按照协议标准由江西电信按月支付,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的加2分,未建立的不得分,以绩效考核协议为准,并及时兑现的得5分。

 

 

“八项指标”落地达标(20分)

党员远程教育点建设

3

行政村开通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并能运行得3分。

 

 

有线电视普及率

4

有线电视普及率达60%以上计4分,每少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自然村通广播普及率

4

自然村通广播普及率达到60%以上计4分,每减少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宽带入户普及率

6

宽带入户普及率达到20%计6分,每减少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村级子网站及村务管理应用普及率

3

能通过村级子网站进行村务管理,实现网上 “一村一品”,为村民提供较好的信息服务计算2分,开通村务管理系统计3分。

 

 

实际效果(20分)

“信息技术乡村行”村民培训率

10

“信息技术乡村行”计算机和互联网知识村民培训率达到60%计10分,每减少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应用效益

10

信息技术应用效果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有推广价值的计10分,有创新的信息技术应用计6分,形成信息应用典型案例的计4分,无上述效益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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