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申报单位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定意见;2、县乡有关部门必须对本单位的需求和工作措施提出明确的意见,否则不予审批。
附件3:
村级信息服务站申报表
申请单位
| 县 乡(镇) 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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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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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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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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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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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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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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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主要
产业及信息服务站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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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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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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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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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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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站
发展前景与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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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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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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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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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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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审核意见
| 县(区)
农村
信息化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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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 市农村信息化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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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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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2年度县(市、区)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考评评分表
考评对象: 市 县(市、区) 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