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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2年农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说明:1、申报单位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定意见;2、县乡有关部门必须对本单位的需求和工作措施提出明确的意见,否则不予审批。

  附件3:
  村级信息服务站申报表

申请单位

县    乡(镇)     行政村

人口数(人)

 

户数(户)

 

村支书

 

联系电话

 

村主任

 

联系电话

 

当地主要

产业及信息服务站现状

 

推荐信息员

 

年龄

 

学历

 

性别

 

信息服务站

发展前景与

规   划

 

村两委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乡镇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县(区)

审核意见

县(区)

农村

信息化办

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市农村信息化办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4:
  2012年度县(市、区)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考评评分表
  考评对象:         市       县(市、区)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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