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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2年农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时间:2012年5月1日-6月31日。由县区择优推荐行政村,填写《江西省“信息化乡镇”申报表》(附件2)、《村级信息服务站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创建实施方案,经县(区)委农工部(农水局、社发局)初审后,上报市委农工部(各县区、开发区创建任务见附件1)。

  2、创建阶段。时间:2012年7月1日-10月31日。市委农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部门初审意见,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择优选出信息化示范创建村,按标准完成创建。

  3、总结提高阶段。时间: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和信息化示范村根据创建标准实施具体工作。各县(区)、乡镇定期对创建村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其不断完善,及时总结并加以改进和提高。

  4、验收阶段。时间:2012年12月。列入创建计划村的创建项目完成并经县(区)委农工部(农水局、社发局)初验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市委农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办法见附件4、5、6),验收考核分达到90分以上的,评定为信息化示范村,同时授予称号,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作为来年增加创建基数的重要依据。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乡级信息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要求,建设资金由乡镇承担。村级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按《江西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政企联动,由企业和个人投入为主,建成后,经省农村信息化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验收合格,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奖补。乡、村信息服务站信息员补贴费200元/月由县、乡财政各承担50%。

  (二)建设资金应规范使用,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信息化站点建设。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将建设资金变更用途、挪作它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农村信息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把农村信息化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列入民生工程项目考核管理,统筹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农村信息化工作人员队伍和联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度会议,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各县(区)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创建村的宽带安装和ITV开通使用,并在费用上给予优惠,同时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要抓紧研究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激励机制,更好地推动全市农村信息化发展。采取“一支队伍、一个标准、每月督查、统一考评”的办法进行全过程督查和考评,平时督查情况占40%,年终考评验收成绩占60%。平时督查由市委农工部和市电信分公司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月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评估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年度市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

  附件:1、2012年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江西省“信息化乡镇”申报表

  3、村级信息服务站申报表

  4、2012年度县(市、区)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考评评分表

  5、2012年度试点“信息化乡镇”工作考评评分表

  6、2012年南昌市信息示范村工作考评评分表

  附件1:
  2012年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 区

信息化乡镇(个)

乡级信息服务

中心站(个)

村级信息

服务站(个)

培训信息化人才和

农民(名)

南 昌 县

5

5

65

600

新 建 县

5

5

60

600

进 贤 县

5

5

60

600

安 义 县

4

4

50

400

青云谱区

1

1

5

50

湾 里 区

3

3

15

200

青山湖区

3

3

15

200

经 开 区

1

1

5

50

高 新 区

1

1

15

200

红谷滩新区

1

1

5

50

桑海开发区

1

1

5

20

小 计

30

30

3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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