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时间:2012年5月1日-6月31日。由县区择优推荐行政村,填写《江西省“信息化乡镇”申报表》(附件2)、《村级信息服务站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创建实施方案,经县(区)委农工部(农水局、社发局)初审后,上报市委农工部(各县区、开发区创建任务见附件1)。
2、创建阶段。时间:2012年7月1日-10月31日。市委农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部门初审意见,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择优选出信息化示范创建村,按标准完成创建。
3、总结提高阶段。时间: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和信息化示范村根据创建标准实施具体工作。各县(区)、乡镇定期对创建村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其不断完善,及时总结并加以改进和提高。
4、验收阶段。时间:2012年12月。列入创建计划村的创建项目完成并经县(区)委农工部(农水局、社发局)初验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市委农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办法见附件4、5、6),验收考核分达到90分以上的,评定为信息化示范村,同时授予称号,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作为来年增加创建基数的重要依据。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乡级信息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要求,建设资金由乡镇承担。村级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按《江西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政企联动,由企业和个人投入为主,建成后,经省农村信息化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验收合格,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奖补。乡、村信息服务站信息员补贴费200元/月由县、乡财政各承担50%。
(二)建设资金应规范使用,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信息化站点建设。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将建设资金变更用途、挪作它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农村信息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把农村信息化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列入民生工程项目考核管理,统筹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农村信息化工作人员队伍和联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度会议,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各县(区)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创建村的宽带安装和ITV开通使用,并在费用上给予优惠,同时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要抓紧研究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激励机制,更好地推动全市农村信息化发展。采取“一支队伍、一个标准、每月督查、统一考评”的办法进行全过程督查和考评,平时督查情况占40%,年终考评验收成绩占60%。平时督查由市委农工部和市电信分公司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月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评估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年度市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
附件:1、2012年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江西省“信息化乡镇”申报表
3、村级信息服务站申报表
4、2012年度县(市、区)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考评评分表
5、2012年度试点“信息化乡镇”工作考评评分表
6、2012年南昌市信息示范村工作考评评分表
附件1:
2012年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 区
| 信息化乡镇(个)
| 乡级信息服务
中心站(个)
| 村级信息
服务站(个)
| 培训信息化人才和
农民(名)
|
南 昌 县
| 5
| 5
| 65
| 600
|
新 建 县
| 5
| 5
| 60
| 600
|
进 贤 县
| 5
| 5
| 60
| 600
|
安 义 县
| 4
| 4
| 50
| 400
|
青云谱区
| 1
| 1
| 5
| 50
|
湾 里 区
| 3
| 3
| 15
| 200
|
青山湖区
| 3
| 3
| 15
| 200
|
经 开 区
| 1
| 1
| 5
| 50
|
高 新 区
| 1
| 1
| 15
| 200
|
红谷滩新区
| 1
| 1
| 5
| 50
|
桑海开发区
| 1
| 1
| 5
| 20
|
小 计
| 30
| 30
| 300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