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2年农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2012年农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南昌市2012年农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三化同步”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根据省委苏荣书记关于信息化新农村建设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省农村信息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赣办字[2011]45号)、《江西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2011-2015)》《江西省2012年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农村信息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新农村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政府扶持、整合资源、农民受益”的基本原则,科学谋划和大力实施“信息兴农”、“网络富农”工程,以创建“农村信息化示范村”为切入点,以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进村入户,大力营造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信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用促建的原则;坚持面向需求,服务“三农”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坚持政府带头,市场运作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以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以创建信息化示范村为抓手,以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为目标,在全市各县区创建30个信息化示范乡镇、30个乡镇信息服务中心站和30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并开展3000人次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以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重点建设30个信息化示范乡镇、30个乡镇信息服务中心站和30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
1、“信息化示范乡镇”(乡镇信息服务中心站)要达到“六个一”标准。具体标准为:(1)一处固定场所:要求交通方便,在乡镇集镇临街地段的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则上信息服务站专用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并具备一定培训条件。(2)一套信息服务设备:有宽带上网的电脑、电视机、电话、打印机、门牌、桌椅板凳等办公设施,并且要接入乡村电子政务平台。(3)一面信息宣传电子显示屏或投影仪:有向涉农企业、种养销售大户和农户等显示各种政策、社会、市场等方面实用信息的信息宣传电子显示屏(LED电子显示屏幕或者投影设备)。(4)一名专职信息服务员:信息服务员应能够操作各项信息服务设备,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上网,能够帮助和指导农村客户进行网上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服务和相关服务,代办电信相关业务。(5)一套长效管理机制:有一套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对村级信息服务站业务指导的管理制度。(6)一套绩效考核办法:有一套考核村级信息服务站的考核办法,同时并接受县信息化办考核管理。乡镇中心信息服务站建设由政府负责投入,整合部门资源,公益使用。
2、村级信息服务站按照“五个有”的标准(即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计算机、打印机、电话等信息服务设备,有上网宽带,有信息服务员,有长效管理制度)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300个“信息化示范村”的信息员由各县区每月补贴200元工资,已有大学生村官任职的行政村可选聘大学生村官兼任信息员。开通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并积极探索信息中心在农业科技知识普及、农业市场信息应用、农村教育、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信息化应用,总结出一套农村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以点带面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