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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文明委、首都文明办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文明委、首都文明办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文件的通知
(京卫宣字〔2012〕9号)


市医管局、市药监局、市中医局,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卫生部文明委、首都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部署,北京卫生系统各单位要自2012年6-9月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现将《卫生部文明委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文明委〔2012〕2号)和首都文明办《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建办〔2012〕 15号)转发给你们。为开展好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同检查。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和人员,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活动开展。
  二是选树典型,示范引领。要选树典型,弘扬正气,加强引导。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2012年度白求恩奖章、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爱国卫生运动60年等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各单位也要发现、树立和宣传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的同时,注意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利用网站、微博、健康报网北京频道等阵地做好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三是查找问题,认真整改。要按照“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要求,认真查找医德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其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整改提高。各单位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过程和效果,要向干部职工通报。市卫生局将于8月对各单位开展的专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医院等级评审、文明单位考评等重要依据。
  四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各单位要抓好抓实教育培训、正面引导、自查整改等工作,要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及抗生素滥用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还要与全系统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践行北京精神、为了人民健康”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在我心中”职工主题宣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抓出实效。要继续办好北京卫生信息网《医德昭》栏目,动员组织医患参加在北京青年报开办的《生命的故事》征文活动,继续与北京电视台一起做好《生命缘》系列节目的录制播出工作。
  五是巩固成果,形成机制。要将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机结合,健全制度保障、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把职业道德内容纳入到首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价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首都卫生系统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形成有力的工作导向,促进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持久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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