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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将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同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院评审等医疗质量管理活动结合起来,以非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
  (五)加强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1、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对于市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移送的案件,应按时限逐条回复办理结果。
  2、及时与工商等监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整治工作。
  (六)及时汇总信息,全面掌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情况
  各区县卫生局应及时汇总辖区所有涉及医疗广告的行政处罚信息,填写《2012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月报表》,于每月3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和市中医管理局;各区县卫生局应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书面总结和《2012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和市中医管理局。

  联 系 人:市卫生局法制监督处 王冬明
  联系电话:83970720
  联 系 人:市卫生局医政处 杨培蔚
  联系电话:83970634
  联 系 人: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 李军
  联系电话:83970032

  联 系 人:市卫生监督所 刘立飞
  联系电话:65010569,65010511(传真)
  电子邮箱:zfed65010152@sina.com

  附件:1.2012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月报表
  2.2012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3.2012年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督查方案

  附件1:
  2012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月报表

  报送单位(公章):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统计周期内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件线索  条,给予行政处罚  件。
  统计周期内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出动车辆    辆。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别机构级别违法事实处罚情况积分情况发布媒介移交及查处情况医疗广告为线索的延伸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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