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市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资金状况和服务业发展需求逐年增加。同时,提高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接续替代产业部分中用于服务业投资比例,采取贷款贴息、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现代物流、商务、会展、文化旅游、高技术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向服务领域投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完善贷款担保体系,培育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促进中小型服务业企业发展。鼓励美特好、金虎便利等有条件的服务企业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股权置换、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根据国家产业投资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服务业重点支持政策,积极筛选重大服务业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扶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化运作思路,多渠道筹集服务业建设资金,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保障土地供应
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办理农用地转(征)用报批手续。对重点大型现代服务业项目土地使用权以公开交易方式取得的,经市政府批准,可采取“统一规划、分期供地”方式供地。鼓励服务业企业盘活存量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对存量建设用地服务业项目,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市区中心地带要逐步关闭或迁出污染大、占地多、附加值低、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退出土地优先发展服务业。
(五)完善价格收费政策
进一步推进服务业价格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商业用电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列入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的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同价。引导服务业实行差别化收费,体现优质优价。继续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对持合法证照的出租车、公交车等服务业从业车辆,按相关优惠政策减免各类费用。
(六)提高招商引资引智质量
加强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机制和手段,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积极引导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吸引跨国采购中心、国际会展公司、市场中介机构等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国际服务业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市服务业结构层次。建立公开、平等、竞争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引进现代物流、商务会展、教育培训、商贸流通、文化传媒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策划、管理、经纪人才。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企业家队伍,发挥领军人才作用。依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加快培养服务业紧缺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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