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并政发〔201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3日
太原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年至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率先转型跨越发展为主旋律、“四大中心”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新兴服务业,优化内部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引导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构建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府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为服务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健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生产力层面加快服务业发展,保增长、提比重;从生产关系层面破解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障碍,促进服务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产业互动,融合发展。发挥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对服务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强化服务业对“四化”建设的支撑作用,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良性互动、融合发展。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引进先进技术和理念,全面改造传统服务业,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增强服务业整体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
服务业增长速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同步,预期年均增长13%,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980亿元,实现翻番,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以上;服务业投资预期年均增长30%,到2015年达到2100亿元;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达到58%。
到2015年,文化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以上,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占全部服务业的比重明显提升,转型跨越发展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立起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强带动的具有省城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