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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水稻集中育秧技术操作规程的通知


  2.合作社。由农业(农机)等专业合作社牵头组织,在原有合作内容基础上增加育秧服务内容,为合作社成员培育水稻秧苗。合作社社员之间联系紧密,协调性好,各地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鼓励和支持其他服务组织、粮食加工企业等参与水稻集中育秧示范。

  3.育秧(机插)专业户。由育秧专业户或种田能手、科技示范户、村民小组组长等牵头组织开展水稻集中育秧,为周边缺劳力、缺技术、没有育秧意愿的农户培育水稻秧苗。要积极支持、培育和发展育秧专业户,促进水稻育秧走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建立水稻集中育秧长效机制。

  4.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在种粮大户等育秧主体不健全的地方,由基层农技服务组织或村集体组织承担集中育秧职责,鼓励农技人员牵头组织进行水稻集中育秧示范。

  三、集中育秧的管理

  水稻集中育秧点要合理布局,规模适度,以“方便群众,规避风险”为原则,切实加强生产管理。

  (一)合理确定育秧规模。水稻集中育秧点要临近大田,规模适度,方便群众,注意防范连片秧田面积过大导致管理、运秧困难。每个育秧点一般山区5-15亩、平原地区10-25亩为宜,便于统一管理和方便农户取秧、运秧。

  (二)选择优良品种。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选用通过省审定的高产、优质、熟期适中的主导品种。实行一片一种,一个或多个集中育秧点统一采用一个品种,以避免品种混杂。

  (三)及早落实种植计划。做好集中育秧宣传发动工作,尽早落实集中育秧计划。各育秧主体要根据用秧农户的需求,及早落实种植品种和面积,做到育秧面积、供秧数量和大田栽插面积相衔接。

  (四)建立育秧档案。各集中育秧主体要与用秧农户签订育购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供购秧品种、秧苗数量等,把有关的合同协议、田间记录、农户购秧等情况及时建档立案。

  四、集中育秧的技术规范

  (一)抛栽水稻软盘育秧技术

  采用软盘半旱式育秧,适用于抛秧和机插秧。抛秧是目前我省水稻的主要栽培方式,具有省工、省力、省种子和秧田、操作简单、高产、稳产、高效的优点,可缩短栽秧时间。要求早稻秧龄18-20天或叶龄3.5叶左右;晚稻秧龄12-15天或叶龄3.5-4.5叶,为抛栽适期。具体操作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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