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具有较高质量声誉。曾获得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荣誉,如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质量管理经验。
二、“质量标杆”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相关质量管理活动或质量管理方法具有成熟性和系统性。在本企业持续推广应用五年以上,并在最近的三年连续取得显著成效。
(二)具有在其他工业企业的适用性和示范作用,已经树立了在行业或地方标杆地位的典型经验优先考虑。
(三)典型经验应相对完整、可归纳总结。如果典型经验需要企业文化、制度等方面的条件支持,应将有关条件纳入典型经验。
(四)典型做法的效果应可以评价,有关效果的评价方法应纳入典型经验。
附件2:
“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
一、“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概况(1千字以内)
应就关于“设立‘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应符合的基本条件”(附件1)的有关内容予以说明。
(二)拟申报“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3-5千字)
1、导入(或自主探索)该质量管理方法或活动的背景和主要过程。
2、典型经验的主要内容。
3、典型经验的做法和机制条件。
4、近三年来应用该质量管理方法或活动的主要成果。
5、评价典型经验应用效果的方式。
6、应用该方法或活动的主要经验和体会。
7、关于典型经验适用性的说明。
(三)关于该方法或活动后续做法的设想(1千字以内)
对深化和拓展典型经验的思考
二、总材材料的形式要求
案例材料应主题明确、内容详实、言之有物,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总结材料应将有关证实性资料作为附件。拟申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标杆”的企业应附最近一次的自我评价报告。
案例材料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黑,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加黑,正文三号仿宋。单倍行距。附表、插图、说明性文字和附件的形式自定。
附件3:
“质量标杆”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