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广东省“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粤经信创新〔2012〕55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质量标杆”活动是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和有关质量机构共同开展的一项长期性质量活动。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持续提升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
二、活动目的
“质量标杆”活动目的是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三、活动组织
根据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方案和我委质量工作要点,以“树标杆、学先进、提质量、促转型”为主题,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重点,开展“质量标杆”活动。今年重点围绕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质量总体解决方案、软件过程改进、统计过程控制、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小组和信得过班组等10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活动中取得实效的典型经验,树立“质量标杆”。
(一)“质量标杆”标准。
“质量标杆”是工业企业在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二)“质量标杆”命名。
“质量标杆”的对象是工业企业的最佳实践经验,命名时要明确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质量标杆”命名采用“‘企业名称’+‘典型经验特征’+经验(实践经验)”的方式(如:XXX集团公司实施质量成本管理的实践经验),不直接使用企业名称作为“质量标杆”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