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 设计审查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成建委[2012]220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我市的勘察设计质量,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2012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抽查了24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涉及62家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其中4家勘察设计单位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较大问题,占被抽查勘察设计单位的11%。
二、存在问题
(一)勘察部分。
1、勘察纲要过于简单,个别项目缺少勘察纲要;
2、膨胀土取样不符合规范相关要求;
3、竖向剖面较少,不利于控制场地整体地层分布;
4、个别项目未提供杂填土和素填土的重度、内聚力和内摩擦角,影响基坑支护设计所需要的指标。
(二)设计部分。
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67-89)已作废,设计应依据选用现行版本JGJ67-2006;
2、填充墙应有防止粉刷开裂的措施,应在加气混凝土表面采用专用界面剂或专用砂浆封堵气孔后再作粉刷;
3、结构设计梁、柱配筋不足,存在低于计算要求;框架填充墙拉筋设置不满足抗震构造措施;
4、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电力设备配电系统中热继电器未注明过载时仅作用于报警;
5、室内消火栓给水管干管上应增设检修阀门;
6、结合通气管宜每层或隔层与专用通气立管、排水立管连接;
7、节能设计深度不够,节能计算书、节能设计蓝图和节能设计备案在参数设置等上面不一致;
8、市政道路灯具安装高度和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9、市政桥涵结构铺装未设置防水层,桥涵结构应进行抗震设计,桥台尾宜设置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