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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2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3、室内统一灭蚊、蝇、蟑螂药物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自行承担。居民住户每次统一投药每户使用室内灭蚊蝇和灭蟑螂药物1份(每份含1.8%扬长牌杀蚊烟片1包和1.6%“彩云”杀虫粉1瓶),每份2.00元;机关、企事业单位按面积计算每60平方米使用药物1份。

  4、城区、县城公共外环境灭蚊、蝇、蟑螂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市里重点保障城区外环境消杀药品;城区(县城)街巷、绿化带、行道树、下水道、小区、市政环卫设施、水体开展投药、喷药劳务费和部分药物购置费由区(县)除四害专项经费解决;市管公园、河道、市政环卫设施等防制经费由市直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五、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夏季统一除害活动也是迎接省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措施。各区(县)、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抓好防制经费、专业消杀队伍、督查指导队伍、专业药械和防制措施“五个落实”。

  2、统一协调部署。这次活动按“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全民参与,活动由市、区(县)爱卫会负责统一协调。

  3、广泛开展宣传。各区(县)要印发宣传折页,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活动意义、内容和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咨询活动,市级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这次活动搞好宣传,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及时报道活动动态,播放统一投药信息,使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1、《南昌市2012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宣传口号》

  2、《南昌市2012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南昌市2012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宣传口号

  一、全民动员,掀起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高潮。
  二、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消灭“四害”,人人有责!
  四、整治环境卫生,铲除蚊、蝇、蟑螂孳生地,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五、讲究卫生,除害防病,营造文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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