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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2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四)药物分发阶段(6月19日-7月30日)

  1、室内用药:为了迎接省病媒生物控制达标考核,今年全市室内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统一投放两次药物。具体药物分发时间分别是:

  第一次药物发放时间:6月19日-6月21日;

  第二次药物发放时间:7月25日-7月27日。

  2、外环境用药:由市爱卫会免费下发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五)施药阶段(6月21日-7月底)

  1、室内统一施药时间:

  第一次:定于6月21日(星期四)晚7时整,室内统一点燃“灭蚊烟片”烟熏灭蚊蝇,半小时后投放“杀虫粉”杀灭蟑螂;

  第二次:定于7月27日(星期五)晚7时整,室内统一点燃“灭蚊烟片”烟熏灭蚊蝇,半小时后投放“杀虫粉”杀灭蟑螂。

  2、外环境施药。各区(县)、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辖管外环境的滞留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重点是窨井盖、沟渠周边,花圃草丛、垃圾中转站、果壳箱等部位。喷药频率要求每周覆盖一次,自2012年6月20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南昌市2012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六)总结完善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1、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分别按“块块”和“条条”对灭蚊、蝇、蟑螂的工作进行自查,对不合格的单位及时督促其整改;

  2、市爱卫办将每月对各区(县)灭蚊、蝇、蟑螂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进行排名通报;每周进行暗访督查,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有关区(县)督促整改到位;

  3、为准确评估这次活动的效果,市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区(县)疾控部门开展本次活动两次投药前后的蚊、蝇、蟑螂密度和孳生地监测工作,并提交监测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全市统一室内灭蚊蝇活动小结分别于每次统一投药后一周内上报市爱卫办,整个活动总结材料于8月20日前上报市爱卫办。

  四、药物与经费

  1、为确保活动效果,本次灭蚊、蝇、蟑螂活动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五统一”的规定,由市爱卫会严格管理,监督实施,统一负责组织这次活动的药物购置与发放工作。

  2、本次活动室内灭蚊蝇蟑螂用药统一使用1.8%扬长牌杀蚊烟片,室内灭蟑螂药物统一使用1.6%“彩云”杀虫粉,室外统一使用卫生杀虫剂喷洒,水体使用杀灭蚊幼虫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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