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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2012年民生实事推进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2012年民生实事推进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市场函〔2012〕2319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工商局、深圳市酒管办,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十项民生实事”第十项“抓好食品安全”目标任务,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2012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安办〔2012〕5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委制定了《落实省政府2012年民生实事推进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7月26日

  落实省政府2012年民生实事推进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十项民生实事”第十项“抓好食品安全”目标任务,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2012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安办〔2012〕5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是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生猪屠宰、酒类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培育诚信守法环境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十项民生实事”第十项“抓好食品安全”目标任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迫切需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生猪屠宰、酒类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在加强行业管理的工作基础上,创新思路、创新模式,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方式,狠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点建设,按时、保质、高效完成惠民办实事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按照《食品卫生法》、《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修订)》以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的《广东省“三打两建”中打击制假售假酒类产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广东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大力引导食品经营者守法、诚信和规范经营,抓统筹促落实,抓责任促实效,确保今年内全省建设3550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品(含食品)农家店及配送中心、20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00家酒类批发、零售企业食品安全示范点。通过评选,树立一批标杆典型企业,进一步规范万村千乡农家店、酒类批发及零售的生产、经营,全面提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和监控水平,促进我省“放心肉”工程建设,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有效净化城乡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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