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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
  (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八)违章 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违反两项以下规定的

责令限期治理

并处三万~十万元罚款

违反三项~五项规定的

并处十万~二十万元的罚款

违反六项~八项规定的

并处二十万~三十万元的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八十条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首次发现违反行为,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

并处五千元~一万元罚款

首次发现违反行为,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二倍~四倍的罚款

发现违反行为并逾期不改,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

并处一万元~三万元罚款

发现违反行为并逾期不改,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四倍~六倍的罚款

发现违反行为拒不改正的,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

并处三万元~五万元的罚款;

发现违反行为拒不改正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六倍~十倍的罚款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八十一条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
  (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首次发现违反行为,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

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五千元~一万元罚款

首次发现违反行为,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三倍的罚款

发现违反行为并逾期不改,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

并处一万元~二万元罚款

发现违反行为并逾期不改,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五倍的罚款

发现违反行为拒不改正的

由原认可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条款

内容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首次发现违反条第(四)、(五)、(六)、(七)、(八)、(十)项规定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警告

违反条第(四)、(五)、(六)、(七)、(八)、(十)项规定经警告处罚仍不改正或违反本条其它项任一项规定的

 

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经暂停职业活动处罚仍不改正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执业证书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一个月以下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对医师吊销执业证书

可并处八千~二万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

可并处二万~五万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六个月以上或给患者造成伤害或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或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的

可并处八万~十万元的罚款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条款

内容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首次发现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处二万~五万元的罚款

再次发现

处五万~六万元的罚款

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处十万元的罚款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二十条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首次发现

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再次发现

可以并处一千~三千元的罚款

屡教不改或拒不改正

可以并处三千~一万元的罚款



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条款内容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首次发现违反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
首次发现违反本条第(一)、(三)项规定或违反本条第(二)项规定逾期不改且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四倍的罚款
违反本条第(一)、(三)项规定逾期不改且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四倍~六倍的罚款
首次发现违反本条第(一)、(三)项规定或违反本条第(二)项规定逾期不改且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下的处一万~二万元的罚款
违反本条第(一)、(三)项规定逾期不改且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下的处二万~三万元的罚款
违反本条规定屡教不改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条款

内容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七十条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

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且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下的

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八千~二万元的罚款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且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可以并处二万~五万元的罚款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且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

可以并处八万~十万元的罚款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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