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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

  1.网上注册。(1)登录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或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http://www.usjob.gov.cn)首页进入“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就业服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到申请、录入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2)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2.查询档案。通过“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到达成都市。
  3.现场报到。确认档案到达后,持下列材料到“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指派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1)成都市生源。①《报到证》原件;②有效身份证原件;③《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④婚育情况证明(在校期间已婚和婚姻生育情况发生过改变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成都市生源毕业生入学前户口迁入就读学校者,应先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居民户口簿》原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入户后,再报到。(2)非成都市生源。①《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迁移证》原件;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⑥《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⑦婚育情况证明(在校期间已婚和婚姻生育情况发生过改变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3)其他生源。①《报到证》原件;②有效身份证原件;③《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④婚育情况证明(在校期间已婚和婚姻生育情况发生过改变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⑤《户口迁移证》原件;⑥《独生子女证》原件或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⑦父母户口本原件。(4)代办。因特殊情况高校毕业生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①毕业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婚育情况证明。入学前户口迁入就读学校的,《婚育情况证明》由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学校所属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入学前户口未迁入就读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签署意见盖章,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5.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团员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到相关组织接转。
  (三)就业服务。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成都市生源高校毕业生需推荐就业的,在报到时需提交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档案转递凡是到成都市报到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原则上均应转往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通过机要渠道或派专人转递,不得交给毕业生自带。
  (二)为提高效率,方便高校毕业生及时报到,档案转出前,请高校将拟转往成都市的毕业生档案信息导入“就业服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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