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优化环境是质量强省的现实要求,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为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舆论氛围。
1.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文化是企业迈向成功的基石的理念,将质量文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战略高度加以推动,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通过加强道德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和形象文化建设,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2.加快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建立质量人才教育培养长效机制,建立和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广泛开展质量教育,培养质量专业人才。通过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加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实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及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等制度。
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大力营造企业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破除地方保护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行业投诉、服务热线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质量仲裁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4.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中介组织建设、监管、指导,鼓励整合重组,规范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健全管理制度,推动质量服务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在提供技术、标准、学术研究、质量评估、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作用,有效促进质量发展。
5.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质量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坚持开展 “质量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大型群众性质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纲要》的重要意义,宣传名优产品,树立品牌形象,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加强对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领导,建立实施质量强省战略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长委托分管副省长主持,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质量强市(州)、县(市、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确定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并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