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
(吉政发〔2012〕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贯彻《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当前,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制定出台《纲要》,是基于对新时期、新阶段历史任务的战略思考,是与时俱进的重大选择,体现了质量认识的升华,反映了国家发展的需求,遵循了强国崛起的规律,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充分参与国际竞争,扩大吉林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优良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城乡居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必须以质量不断提升为前提,以质量安全作保障。因此,认真贯彻《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对于我省实现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塑造吉林形象,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重要性的认识,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建设质量强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 “两翻番”、“双倍增”、“七跃升”奋斗目标,统筹推进 “三化”、实施 “三动”战略和 “十二五”规划,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质量保障。
(二)工作方针。
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夯实基础作为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