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荆政发〔201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去冬今春,全市各地以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暨秋冬春水利建设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土方9900万立方米,为常年完成任务的两倍以上,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促进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创造了条件。为了鼓励先进,更好地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政府决定授予公安县人民政府、石首市人民政府、松滋市人民政府、荆州市洈水工程管理局“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