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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大连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5
  2009年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登记表

       区(市、县)                      单位(盖章):

序号

采样地点

采样日期

水样类型

供水单位

供水单位基本信息

检测项目

(列举检测指标)

检测结果(合格、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及检测值

实际日供水量

(立方米)

实际供水人口(人)

1

 

 

 

 

 

 

 

 

 

2

 

 

 

 

 

 

 

 

 

3

 

 

 

 

 

 

 

 

 

4

 

 

 

 

 

 

 

 

 

… ……

 

 

 

 

 

 

 

 

 

 



  注:1.在水样类型中填写水样代码。地级市市区的市政水厂、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市政水厂、县(市)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农村乡镇水厂、自建水厂、二次供水、城市学校自备水、农村学校自备水代码分别为A、B、C、D、E、F、G;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代码分别为1、2、3。如地级市市区的市政水厂水源水为A1,二次供水为单个代码E。
  2.学校自备水供水单位填写学校名称,基本信息中相应填写实际日供水量和供水人数。
  3.二次供水供水单位填写供水水厂,实际供水量填写二次供水点实际供水量,实际日供水量不填。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各地辖区内全部的非天然游泳场馆的水质卫生条件,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和浸脚池水余氯等指标。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游泳场馆的水质检测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地要积极尝试和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鼓励消费者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游泳场馆,提高其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认知水平和健康意识。
  (三)各地于2009年6月-7月开展并完成此项工作,7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报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含电子版)。联系人:王海光,联系电话:83603755,电子邮箱:wanghg2005@yahoo.com.cn。

  附表:2009年游泳场馆水质抽检结果汇总表

  附表
  2009年游泳场馆水质抽检结果汇总表

  
       区(市、县)                       单位(盖章):

监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尿素

浑浊度

泳池水余氯

浸脚池水余氯

监测

份数

合格

份数

监测

份数

合格

份数

监测

份数

合格

份数

监测

份数

合格

份数

监测

份数

合格

份数

监测

份数

合格

份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09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一、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传染病防治机制,促进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整治范围
  (一)抽查辖区内100%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级以上预防接种单位,10%的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上述三类除外),100%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的分类以第一名称为准。
  (二)检查辖区内1%的学校,重点抽查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寄宿制学校。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应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并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包装,相关人员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医疗废物贮存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检查医疗机构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应将往年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三)检查预防接种单位的疫苗接种工作应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具备条件,人员是否具有资质,疫苗是否有批签发合格证及接收购进记录,相关告知和公示制度落实的情况,相关预防接种记录是否完整保存等。
  (四)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应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有无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流程是否畅通及时,有无学生健康档案等。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以自查为主,各级卫生行政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负责逐级抽查工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围绕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群众普遍关注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并与日常监督工作结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查处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情况要及时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三)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配合环保部门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问题。重点检查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设区的市和县级市,并在总结中详细注明。对发现的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
  (四)各区市县请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上报市卫生局疾控处,联系人:郭昀,电话:83632271,电子邮箱:guowsj@163.com。

  附表:1.2009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09年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09年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监督检查情况汇总
  4.2009年疫苗接种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5.2009年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6.2009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查处情况汇总表
  7.2009年医疗卫生机构总结材料上报项目

  附表1
  2009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市县                            单位(盖章):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其他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采供血机构

辖区内单位总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以下检查项合格单位数(家)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

       

3.有相关培训记录

       

4.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

       

5.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6.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

       

7.医疗废物贮存设施符合规定

       

8.处置:集中处置

       

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自行处置

       

9.相关人员有卫生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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