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管理机制
  完善科技宏观管理体制,统筹科技政策制定、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调互动,建立部门之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提高科技决策、组织和协调能力;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推进和完善重大科技项目公开招标、科技项目责任管理、科技项目评审评估及绩效评价等制度建设。引导和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产学研结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符合科技自身规律的创新机制。加强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使科技大会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和完善“一把手”抓创新、抓产业化的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抓培植“第一增长点”的工作职能。建立服务创新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明确职责。从政府采购、税收优惠、金融服务、人才激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创新发展。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发展环境和服务环境,全面推进十堰高新区“创牌升级”,集成整合东城、西城、长岭等工业园区优质资源,扩大高新区发展规模,提升和完善高新区功能,加快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步伐。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全民科技素质。
  (二)完善科技投入体系,增强创新发展后劲
  积极探索科技投入的各种有效形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增加各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全市财政科技拨款年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创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比例的要求。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绩效评价体系,明确设立政府科技计划和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绩效目标,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扩充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规模,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基金,吸引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鼓励和引导创新企业和孵化项目与国家的各种科技产业发展计划和重大专项相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各种专项资金的支持。全面落实国家鼓励企业科技投入的政策,促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建立相应的授权授信制度。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加快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信贷投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使之逐步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阶段的重要资金来源。
  (三)加强科技人才建设,增强创新发展活力
  依托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把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培养拔尖人才和创新型科研团队。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设立技术创新岗位,引导和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立足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创新管理人才,以重大科技项目凝聚优秀人才。积极推进科技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才机制。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用市场机制畅通科技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通过科技人员知识财富化、知识产权化、专利股份化等办法,鼓励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充分体现科技人员的劳动价值。鼓励和引导企业、科研机构根据需要聘用各类科技人才,建立重绩效、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