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破政策围墙。针对当前影响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的一些不利因素,各市(县)、区政府要以更加开放的思路、更加主动的作为,积极依托政府职权,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落实鼓励创业政策,区别不同地域条件不同情况,依法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
(三)进一步鼓励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创业无锡”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转业复退军人、海归人员自主创业,通过政策宣传、创业指导、减免税费、财政扶持、优惠贷款、技能培训等措施,切实把潜在的创业群体变成现实的市场主体。
(四)引导企业转型升级。采用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在规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抓规范,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厂中厂”、“店中店”等挂靠经营实质上是无照经营的企业,以及外地来锡开办的规模较大的分支机构,积极要求其办理具有独立资质的法人企业,使之纳入管理范围,增加税收来源。同时要加大对个体户的支持力度,鼓励做大做强,按照“主体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原则,引导其升级为企业,当前要重点引导具有相当规模的中型超市、酒店、饭店、旅馆、家电商行等升级为企业。
四、突出重点,扎实进行无证无照经营处置专项行动
无证无照由于其成因的复杂性、参与人员的特殊性、查处工作的长期性,更需要各行政管理部门相互联动、齐抓共管。要通过联合行动,严肃查处一批无证无照经营的案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市场主体稳定增长;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锻炼执法队伍,使我市综合治理工作上新水平。在专项整治中,要明确整治重点,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餐饮、网吧、旅馆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为重点,以校园周边、居民小区楼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周边等为重点地域,严肃查处取缔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影响环境、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各市(县)、区应及时完成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调查摸底,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每年要突出l-2个热点焦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适时开展联合处置行动。除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外,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实行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的专项行动或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对一些难以处理的处置事项,可提交至当地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每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果,总结经验,针对处置工作中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把预防、查处与引导转化结合起来,把规范市场、保障民生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规范一大批,取缔一小批;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补缺补漏,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