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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疫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动物疫情;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疫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同时,依靠广大群众,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是全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的组成:
  指 挥 长: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武警十堰支队、十堰军分区、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十堰办事处
  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动物疫情的决策和部署。
  2.2 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提出有关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和修订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3 成员单位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按程序报告突发动物疫情;组织制订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实施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终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市卫生局负责突发动物疫情(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理中相关人员防护措施的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
  市财政局保证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道突发动物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
  市工商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场所(包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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