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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省首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省首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各行业广泛开展全员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创造力和技能人才的热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60号)及《关于印发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参加省首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主任,成员由市人才办、人社局、经信委、财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大赛组委会下设南京市高技能人才竞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竞赛办)和竞赛专家委员会。

  市竞赛办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全市选拔赛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制定竞赛标准、试题、评判细则;落实竞赛场地设施和竞赛所需设备、工具、材料;大赛各职业(工种)的技术答疑;裁判员的组织管理和大赛的评判工作,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职业及组别

  竞赛设置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加工中心(四轴)、动漫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钣金技术、砌筑、焊工、维修电工、CAD机械设计等10个职业(工种)。

  设企业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职业或专业的一线企业职工(非本市户籍的职工要求在南京工作3年以上,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高职、高专、技工院校、中专和高等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工种)的技能竞赛。

  (三)报名方式

  企业在职职工以行业或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个人报名应满足竞赛办公室设定的资格条件;职技院校学生以院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各区县应积极组队报名参赛。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选手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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