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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务公开办拟定的《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市政务公开办 2012年7月)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纪委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拓展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着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为实现我市“三争一创”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公开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各区县、各部门要围绕中央、省的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切实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业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要积极推进2012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公开,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程序,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依法规范信息的全面归集与及时发布。要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基于统一编码的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共享和联动监管。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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