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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


  (十四)塑造文化精品繁荣演出市场。扶持优秀文化演出,大力支持开展群众性演出活动。创作编排一批深受群众喜欢的优秀文艺作品,拓展文化消费市场。积极引进中外优秀剧节目,精心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文化品牌,重点打造南京国际音乐节等文化节庆活动,提升南京舞台演出文化消费层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文化集团)

  (十五)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一方面大力发展创意设计业、影视传媒业、动漫游戏业、数字服务业等文化创意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性强、产业成长性好的战略新兴产业。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出版印刷业、文化休闲与文化旅游、广告与会展、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通过提档升级,增加文化创意科技含量,形成突出的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六、大力促进教育消费

  (十六)发展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除国家有明令禁止的办学情况外,接受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办学申请,依法审批。建立政府激励机制,培育已有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品牌教育培训机构的评选,鼓励教育机构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七)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利用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师资、设备及技能鉴定所等资源对社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服务,重点加大符合南京地方经济需求的高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扩大五年制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学校数和招生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八)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积极鼓励中小学、幼儿园接受境外人员的子女在南京就学,扩大市属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积极支持普通高中引进国际课程,促进高中教育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南京高校与境外高校合作办学,通过“3+1”、“2+2”、“4+1”、“2+3”等模式与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学生。鼓励在宁高校扩大境外留学生培养规模,特别是扩大港澳台留学生规模,并鼓励其在南京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大力促进健康消费

  (十九)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鼓励举办外资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有一定规模、有特色、满足群众特殊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精神医疗机构,在用地、建设、医保等方面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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