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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省中医院成立河北省中医肛肠病治疗中心的批复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省中医院成立河北省中医肛肠病治疗中心的批复
(冀中医药〔2012〕35号)


省中医院:

  你院《关于建立河北省肛肠病治疗中心的请示》(冀医中院〔2012〕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加挂“河北省中医肛肠病治疗中心”的牌子,人员和设备配备等均在医院内部协调解决。

  请你院加强对该“中心”的监督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备,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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