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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省会部分医疗机构在互联网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处理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省会部分医疗机构在互联网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处理情况的通报
(冀卫医〔2012〕59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纠正和查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近日,省卫生厅对省会部分医疗机构网站进行了抽查监测。监测发现,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白求恩医院、石家庄建国中医院、石家庄京华前列腺病医院、石家庄联谊医院、石家庄长征医院、河北红十字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武警河北总队医院、河北现代女子医院、石家庄燕赵医院、石家庄明德中医院、石家庄博大医院、石家庄凤凰医院、石家庄蓝天中医院、正定协和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医院网站上发布含有“无痛人流”等内容的医疗广告。

  上述医疗机构在全省“扫黄打非”和医疗广告集中整治期间顶风违规,特别是部分医疗机构曾因发布此类内容医疗广告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仍继续发布虚假违规医疗广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扰乱了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误导了群众看病就医,损害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发布,净化医疗广告环境,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有序竞争,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决定撤销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石家庄长征医院、石家庄明德中医院、石家庄博大医院、石家庄凤凰医院、石家庄蓝天中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年内不予受理广告审查申请;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其他9家机构,一年内不予受理医疗广告申请;责成石家庄市卫生局对上述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对医疗机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彻查,查处情况务于6月25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同时,建议省通信管理局对上述14家医疗机构网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广告市场的监管,现重申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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