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情况。对《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3.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题审判活动。在清理积案的基础上,在今年第四季度集中审理一批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向社会公开立案电话,推行周末、节假日立案,设立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充分利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措施,积极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4.推进公租房建设进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大惠民行动来抓,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着力解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五、工作要求
在开展构建活动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解决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企业用工不规范、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滥用劳务派遣、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随意安排职工超时加班、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不到位、对职工缺乏人文关怀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构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构建活动作为2012年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舆论。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构建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新闻媒体,最大范围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各地构建活动工作经验以及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大的社会声势。
(三)加强工作指导督查。为确保构建活动取得实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将适时商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了解掌握本地工作进度,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及时帮助县(市、区)解决困难,推动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