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川建工”、“阳光工程”、“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建筑领域农民工从业素质。
(六)广泛开展各类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的主题活动(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配合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厂务公开成员单位)。
1.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以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和世界500强在川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以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和已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在全省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组织职工、依靠职工推动改革发展过程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3.深化党员示范行动和志愿服务行动。在企业中进一步广泛开展“与党同心、与员工贴心、与企业连心,推进和谐发展”的“三心一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组织和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业绩”,公开承诺践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带头塑造企业文化精神,带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和谐发展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召开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在今年第四季度召开全省企业论坛会,进一步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评价诚信企业,引导雇主履行社会责任。
5.开展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开展以“当先锋、促转变、争跨越、立新功”、“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我学、我练、我能”等为主题的“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6.开展以“建和谐企业,创百年基业”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
(七)同步推进基础性工作(责任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1.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调研。就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等方面进行调研,摸清其劳动关系状况,了解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困难和问题,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促进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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