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及所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2]171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雅府〔2011〕86号)、《关于审批所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雅府〔2011〕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雨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名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荥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雅安市汉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石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天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芦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宝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你市及所辖各县(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你市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到2020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3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不超过97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20平方米/人;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得少于2710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06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0000公顷。
雅安市雨城区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34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71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393公顷,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7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900公顷。
名山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68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33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796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720公顷。
荥经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279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286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9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