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全力做好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建立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调度、推进工作机制,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和完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对教育改革试点的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适时召开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确保改革协调有序深入推进。
15.积极稳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做好外语口语听力人机对话等设备和软件技术保障系统的筹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中考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16.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方式和评价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大课间抽检公示活动,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保证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继续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常见病防控和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小乐器进课堂,推进钢片琴、竖笛演奏教学。做好2013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迎新年音乐会和体育、艺术2+1项目展演活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科技和环境教育工作。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建设,做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开展第十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三、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的整体运行水平
17.推动教育强区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做好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实验区的督导评估工作,总结工作经验,选树典型,召开现场会,加快推进工作进展。根据《沈阳市教育强区、县(市)督导评估方案》,加强对各地区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各地区加大工作力度。
18.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督查。建立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督导检查制度,加大对重大项目和重要决策部署的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联合督导检查制度和督导责任区制度。做好区、县(市)政府教育绩效考评工作,以及区、县(市)政府教育投入、控辍保学、学校素质教育等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继续监测区县义务教育学校投入情况。
19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主动接受和配合人大对教育的执法检查。继续做好《沈阳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完善工作,以及《
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职权梳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加强依法行政基本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