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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旅游局关于联合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


  (四)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委托第三方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发布季度、半年和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以城市为主的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行业、地区、城市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五)加快旅游业认证认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低碳认证在旅游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绿色消费;推进旅游商品认证,确保旅游商品质量安全。

  (六)创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鼓励旅游行业纳入各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的遴选范围,推荐质量管理水平高、质量信誉好的旅游企业纳入国家级和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八)积极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等创建工作。加大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地方标准力度,鼓励各地和旅游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更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争取更多市、县和旅游企业参创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切实发挥标准的规范、指导作用,不断增强标准意识、规范意识,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基础和保证。

  (九)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依据服务质量标准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集中治理,针对“一日游”、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合同、旅游广告等游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赴台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游企业,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优质服务等意识。

  七、活动计划安排

  (一)宣传布置阶段(2012年7月)。完成活动实施方案制定,进行动员部署,并借助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

  (二)重点活动实施阶段(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

  1.2012年7月,省质监局和旅游局会商,加大合作力度。

  2.2012年8月,遴选一批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旅游企业。

  3.2012年8月底,遴选旅游服务质量标杆旅游企业。

  4.2012年9月,积极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宣传周”活动。

  5.2012年12月,对专项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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