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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旅游局关于联合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月-2013年5月

  三、主办单位

  省质监局、省旅游局

  四、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2〕344号)精神,根据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合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优化旅游服务环境,营造诚信旅游氛围,强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引导绿色旅游消费,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五、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使全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更加完善,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游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旅游服务品牌初步形成,旅游市场环境更加和谐,游客满意度稳步提升。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旅游服务质量宣传周”活动。2012年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宣传周”活动,通过播放旅游公益广告电视宣传片、开展旅游服务大型现场咨询、组织旅游业标杆企业开放日等集中宣传,广泛传播旅游服务质量知识,切实提升公众旅游服务质量维权意识,努力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在全省遴选一批旅游服务质量标杆企业,公布标杆企业名单。组织旅游服务企业,以标杆企业为对比目标,在质量管理方法、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通过现场交流等方式,找差距、定措施,在旅游企业广泛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与赶超。

  (三)推进旅游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讲诚信、促发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旅游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完善旅行社诚信经营公示榜,大力推进《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的实施,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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