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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旅游局关于联合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旅游局关于联合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
(闽质监质〔2012〕358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是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的重要任务。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5年,旅游、文体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以及《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2〕344号)的精神,全面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切实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构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促进海西经济先行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研究决定,联合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现将《福建省“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并结合我省已开展的《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福建省“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福建省“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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