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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国土资办发〔2012〕13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实际,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提升国土资源部门形象,厅党组近期将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部署开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活动(活动名称待定)。为抓好这项活动的开展,厅党组决定在省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先行一步,组织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先行开展学习检查和调研,并组织力量研究全系统活动安排及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8月5日,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要集中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省领导重要讲话以及有关文件材料,按照边学习、边对照、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围绕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梳理查摆本处、本单位和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同时,着眼于在全系统开展好这项活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积极建言献策。8月6日前后,厅党组将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议,厅领导、三总师、海洋局副局长和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就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发言。各处室局发言,重点谈认识体会、重点问题、思路举措以及对开展好这项活动的建议。

  二、学习检查期间,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各直属单位都要结合查摆问题,围绕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有重点地开展工作调研,摸清全省的现状、问题,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研究解决办法,细化工作措施,形成调研成果。特别是要突出全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基层国土所建设、矿业权市场建设、土地市场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矿山地质环境和海洋环境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调研活动原则上8月15日前完成,提交调研报告。调研结束后,要立即着手制定有关文件规定,尽快将调研成果形成制度及有关政策措施。

  三、为抓好此次活动,成立由张绍廉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参加成立活动办公室。李营华同志任活动办主任,成员:苏文海、许光辉、赵坚、都建国、刘旭升、代长晓、杨立业、生金栋及厅办公室有关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日常协调、设计活动亮点及抓手等工作,研究制定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活动的实施意见。厅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当调整和充实活动办人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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