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廊坊市王荣霄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及有关问题的通报
(冀建质〔2012〕51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经依法对廊坊市王荣霄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下称王荣霄公司)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调查核实,发现王荣霄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中存在:1、将本公司“施工图审查专用章”交个人使用,并由其直接在交付给建设单位的施工图纸上盖章;2、修改的施工图专业人员未进行校核;审查完的项目不及时备案和整理归档;3、外省设计单位承揽的项目未办理进冀备案就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和合格书;4、审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违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建设部134号令)及我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廊坊市王荣霄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对其委托个人承揽的相关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重新复核审查,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停业整顿,认真查找公司管理和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逐一提出改正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内部管理。
北京高能筑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揽衡水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天鸿城市购物广场项目)、北京筑都方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揽石家庄祥太医药公司2号仓库)、亚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揽张家口市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尚诚庄园二期工程)未办理进冀备案手续,且设计质量存在执行现行规范标准不到位的问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进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2年内不得进冀承揽建设工程设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