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舆论监督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联动机制
以关注民生、服务企业、改进作风为主线,建立舆论监督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联动机制,发挥区长网上办公、区民生热线、区企业热线、新闻媒体等作用,努力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推动部门和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整改。对市纠风办“政风行风热线”中涉及我区的问题认真督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此外,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逐步实现实时监控,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行为,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要加强对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单位纠风工作的领导,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予以查处。
(三)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从源头上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政风行风建设与区级机关效能建设要紧密结合,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