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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闵行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种矛盾和问题,在立功竞赛中发挥作用大,威信高的;
  (四)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宣传落实政策,前期工程不拖后腿,确保工程按期开工的。
  三、评选办法
  (一)立功竞赛先进集体根据竞赛条件,各参赛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整理竞赛申报材料, 闵行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先进个人根据竞赛条件,由各参赛单位推荐人选,报闵行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定。
  (二)各参赛单位或集体申报各类先进的材料,要详实具体、简明扼要,并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报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三)被评选为立功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由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章 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6月)
  确定参赛对象,建立竞赛活动联络员网络,召开动员大会。
  二、跟踪推进阶段(7月- 11月)
  跟踪各项重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交流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三、总结通报阶段(12月)

  总结经验,评选先进,召开表彰大会。

第八章 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对象单位或集体要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参赛领导小组,制定参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科学组织,精心筹划,认真实施,确保参赛计划落到实处,促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各参赛单位要充分发挥立功竞赛凝聚人心、激励斗志、创造一流的积极作用,紧密结合各项工程的建设任务,不断深化竞赛内涵,创造竞赛活动闪光点,促进竞赛活动不断出成果、出精品、出精神,使竞赛搞得更加生动活泼,卓有成效。
  (三)各参赛单位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为闵行区重点工程建设多作贡献、再立新功的浓厚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迎世博氛围。

闵行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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