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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实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推进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实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推进计划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9]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知识产权局拟订的《本区实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的推进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О九年七月九日

  本区实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的推进计划

  为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通知》(国知局[2008]120号)和《关于本市实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的通知》(沪知局[2009]48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区实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强区工程”)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闵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迎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全面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结合闵行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通过激励创新、加强保护、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和优化管理,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区域经济发展中,加快形成一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较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商标品牌的优势产业和企业,带动区域科技进步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为区域整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经过2-3年“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的建设,力争把闵行建设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区县。
  三、主要任务
  着力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高科技产业集群发展,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的新水平和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贡献,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不断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打造创新型城区,提升闵行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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